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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京海鹰设备公司基于实施梓奇、徐正一的"双腔回转颚式破碎机"技术而成立。梓奇、徐正一在与侨星公司签订 的合同
2000年6月7月梓奇、徐正一、孙成林先后离开了京海鹰设备公司。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京海鹰设备公司基于实施梓奇、徐正一的"双腔回转颚式破碎机"
主要设备:PE1200*1500颚破一台、CS400圆锥破三台
主要设备:PE900*1200颚破一台、CS240圆锥破一台、HPC220圆锥破两台。
提高了煤矸石的利用率,我们对设备表现出的性能非常满意
我司除了单机外,十分注重建筑骨料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的配置。为了充分发挥更大的生产线效能,紧密结合市场需求,研发了系列大型成套设备,如VU塔楼制砂系统(环保型干法制砂系统)、K系列轮胎式移动破碎站、K系列履带式移动破碎站。